最近在读《罗伯特议事规则》,瞥见孙中山因此书作序言,便手录在此。

中華民族者,世界之至大者也,亦世界之至優者也。中華土地,世界之至廣者也,亦世界之至富者也。然而以此至大至優之民族,據至廣至富之土地,會此世運進化之時、人文發達之際,猶未能先我東鄰而改造一富強之國家者,其故何也?人心渙散,民力不凝結也。

中國四萬萬之衆,等於一盤散沙,此豈天生而然也?實異族之專制有以致之也。在滿清之世,集會有禁,文字成獄,偶語棄市,是人民之集會自由、出版自由、思想自由,皆已銷奪淨盡,至二百六十餘年之久。種族不至滅絕亦云幸矣,豈復能期其人心固结、羣力發揚耶!

乃天不棄此優秀衆大之民族。其始也,得歐風美雨之吹沐。其繼也,得東鄰維新之喚起。其終也 ,得革命風潮之震蕩。遂一舉而推翻異族之專制,光復祖宗之故業,又能循世界進化之潮流,而創立中華民國。無如國體初建,民權未張,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權而復帝制,民國五年已變洪憲元年矣!所幸革命之元氣未消,新舊兩派皆爭相反對帝制自爲者,而民國乃得中興。今後民國前途之安危若何,則全視民權之發達如何耳。

何爲民國?美國總統林肯氏有言曰:「民之所有,民之所治,民之所享。」此之謂民國也。何爲民權?即近來瑞士國所行之制:民有選舉官吏之權,民有罷免官吏之權,民有創制法案之權,民有複決法案之權,此之謂四大民權也。必具有此四大民權,方得謂爲純粹之民國也。革命黨之誓約曰:「恢復中華,創立民國。」蓋欲以此世界至大至優之民族,而造一世界之至進步、至莊嚴、至富強、至安樂之國家,而爲民所有、爲民所治、爲民所享者也。

今民國之名已定矣。名正則言順,言順則事成,而革命之功,亦以之而畢矣。此後顧名思義,循名課實,以完成革命志士之志,而造成一純粹民國者,則國民之責也。蓋國民爲一國之主,爲統治權之所出。而實行其權者,則發端於選舉代議士。尚能按部就班,以漸而進,由幼稚而強壯,民權發達,則純粹之民國可指日而待也。

民權何由而發達?則從固結人心、糾合羣力始。而欲固結人心、糾合羣力,又非從集會不爲功。是集會者,實爲民權發達之第一步。然中國人受集會之厲禁,數百年於茲,合羣之天性殆失,是以集會之原則,集會之條理,集會之習慣,集會之經驗,皆闕然無有。以一盤散沙之民衆,忽而登彼於民國主人之位,宜乎其手足無措,不知所從;所謂集會,則烏合而已。是中國之國民,今日實未能行民權之第一步也。

然則何爲而可?吾知野心家必曰:非帝政不可。曲學者必曰:非專制不可。不知國猶人也,人之初生,不可一日而舉步,而國之初造,豈能一日而突飛?孩提之學步也,必有保姆教之,今國民之學步,亦當如是。此《民權初步》一書之所由做,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。

自西學東來也,玄妙如宗教、哲學,奧衍如天、算、理、化,資治如政治、經濟,實用如農、工、商、兵,博雅如歷史、文藝,無不各有專書,而獨於淺近需要之議學,則尚闕如,誠爲吾國人羣社會之一大缺憾也。夫議事之學,西人童而習之,至中學程度,則已成爲第二之天性矣,所以西人合羣團體之力,常超吾人之上也。

西國議學之書,不知其幾千百家也,而其流行常見者,亦不下百數十種,然皆陳陳相因,大同小異。此書所取材料者,不過數種,而尤以沙德氏之書爲最多,以其淺顯易明,便於初學,而始於吾國人也。此書條分縷析,應有盡有,已全括議學之妙用矣。自合議制度始於英國,而流佈於歐美各國,以至於今,數百年來之經驗習慣,可於此書一朝而得之矣。

此書譬之兵家之操典,化學之公式,非瀏覽誦讀之書,乃習練演試之書也。若以瀏覽誦讀而治此書,則必味如嚼蠟,終無所得。若以習練演試而治此書,則將如啖蔗,漸入佳境。一旦貫通,則會議之妙用,可全然領略矣。

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,不可不習此書。凡欲固結吾國之人心,糾合吾國之民力者,不可不熟習此書,而遍傳之餘國人,使成爲一普通之常識。家族也、社會也、學堂也、農團也、工黨也、商會也、公司也、國會也、省會也、縣會也,國務會議也、軍事會議也,皆當以此爲法則。

此書爲教吾國人行民權之第一步之方法也。倘此第一步能行,行之能穩,則逐步前進,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峯造極之一日。語曰:「行遠自邇,登高自卑。」吾國人既知民權爲人類進化之極則,……,而定之以爲制度矣,則行第一步之功夫,萬不可忽略也。苟人人熟習此書,則人心自結,民力自固。如是,以我四萬萬衆優秀文明之民族,而握有世界最良美之土地、最博大之富源,若一心一意,以圖富強,吾決十年之後,必能駕歐美而上之也。四萬萬同胞,行哉勉之。

民國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孫文序於上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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